黄冈晨鸣浆纸有限公司化学浆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对黄冈晨鸣浆纸有限公司化学浆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黄冈晨鸣浆纸有限公司化学浆提升改造项目
拟建地点:黄冈市黄州区沿江大道特1号
建设性质:技术提升改造
建设内容及规模:将企业现有年产30万吨漂白硫酸盐针叶化学木浆项目通过技术提升改造,达到年产56万吨溶解浆板(可兼顾生产化学木浆)的生产规模。
黄冈晨鸣浆纸有限公司林浆一体化项目于2012年1月17日取得生态环境部出具的《关于黄冈晨鸣浆纸有限公司林浆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2]25号)。目前建设单位正在进行黄冈晨鸣浆纸有限公司林浆一体化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黄冈晨鸣浆纸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黄冈市黄州区沿江大道特1号
联系人:吕良浩
联系电话:13986538766
电子信箱:llh1968@163.com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eyun.baidu.com/s/3pMRGRVH 提取密码:HGCM
在网页上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表格模版,填写后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日止,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黄冈晨鸣浆纸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