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冈高新区公开招聘“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考察公告
根据《2021年黄冈高新区公开招聘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黄冈高新区公开招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入围考察对象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由中共黄冈高新区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黄冈高新区纪工委(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拟考察对象
姓 名 | 笔试成绩 (150分) | 笔试成绩按 百分折算制 | 面试成绩 (100分) | 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 成绩各占50%) | 排名 |
方斯红 | 100分 | 66.67分 | 92.3分 | 79.48分 | 1 |
周志盈 | 93.5分 | 62.33分 | 89.8分 | 76.07分 | 2 |
三、考察时间
2021年3月下旬
四、考察所需材料
考察时,拟招聘考察对象需向考察组提交以下资料,考察完毕后由考察组带回。
(一)拟招聘考察对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拟招聘考察对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拟招聘考察对象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四)《拟招聘考察对象就业、生活居住地变化及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承诺书》,主要是对毕业以来就业、生活居住地变化及其主要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进行承诺(详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1.就业情况:拟招聘考察对象自毕业以来就业信息,包括已辞职就业单位和现就业单位、就业时间、就业地点及其所任职务作详细说明;
2.生活居住地变化情况:拟招聘考察对象应据实说明自毕业以来生活居住地变化情况,包括就业居住地、待业居住地及待业期间等详细情况;
3.主要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包括主要家庭成员信息、居住地、就业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拟招聘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属社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证明材料原件;
(六)拟招聘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个人征信证明(相关部门要求开具介绍信的,请到黄冈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办理)
(七)拟招聘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级及以上卫生部门出具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材料原件(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须盖章);
(八)拟招聘考察对象的自我鉴定一篇(800-1000字以内,须体现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和思想政治方面,考生本人须签字);
(九)拟招聘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需要开具调档函的,请到黄冈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黄州区明珠大道68号黄冈高新区管委会1607)办理。
五、其他事项
拟招聘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考察组做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黄冈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对发生因拟招聘考察对象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考察组联系不上的情形,一切后果由拟招聘考察对象自负。请各位拟招聘考察对象准备好相关材料,随时等候通知。
六、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在高新区纪工委(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下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相关事项将在“黄冈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进行公布,请拟招聘考察对象密切注意。因拟招聘考察对象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监督电话:0713-8113173 (黄冈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0713-8113162(黄冈高新区纪检监察室)
附件: 拟引进考察对象就业、生活居住地变化及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承诺书.xls
中共黄冈高新区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